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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实验小学教职工安全职责

发布时间: 2007/11/21 0:00:00 4398次浏览 作者: xb

江宁实验小学教职工安全职责

1、全校教职工要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大局出发,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

2、每位教职工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结合所教学科的特点,因势利导,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全校教职工要以身作则,时时处处讲安全。还要教育、督促学生远离危险,一旦发现学生在做危险的事,要及时制止并对其批评教育,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师生安全的良好局面。

4、全校教职工在平时的工作中,一旦发现学校场地、器材、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维修、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学生早操、集会上下楼梯时,教师要到场指导、督促学生正确地上下楼梯,杜绝由于冲撞、拥挤而造成的挤伤、踩伤事故的发生。

6、教职工放学离校时,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用电器的开关是否关闭,电源插头是否拔下,同时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关好教室门窗,提高防盗意识和安全用电意识。

7、教职工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重视特殊学生的心理输导,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健康、活泼地成长。

8、课任教师每节课都要检查班级有无缺席学生,查明缺席原因,预防个别学生由于逃学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教职工不得私自让学生中途离开校园,如遇提早放学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放学对个别学生进行辅导,要保证将其安全护送回家。

9、教职工在组织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合理处置的同时即刻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不可视而不见,隐瞒不报,以致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