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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09年度优秀教育案例征文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09/3/31 0:00:00 2995次浏览 作者: jks

各位老师,市2009年度优秀教育案例征文评选工作定于20084月中旬进行,征收时间为:2008413——417日。现将相关申报事宜提醒如下,请大家及早准备:

1.案例报送程序:

1)网上登记:各参评人在提交纸质文本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www.njjks),并点击“论文提交”栏目。进入“论文申报录入”界面后,将每篇案例的题目、学科、作者单位(全称)、所在区县、作者姓名等有关信息逐一输入,在确保输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把案例的电子文本粘贴在“论文内容”方框内,最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自动生成论文编号。

2)网上核查:论文申报者在获得论文编号后,需重新返回“南京教科所网站”首页,先在右下方“论文获奖名单”栏目内,点击“more”;页面打开后,再点开“论文查询”;新界面出现后,可将自己获得的编号最后五位数输入“编号”框内,点击“分析”;此时如果界面出现您的信息,则表明您已经输入成功,如果没有信息,则需重新输入,直到出现您的个人信息为止。

3)打印案例纸质文本:各案例申报人应将撰写的案例打印成纸质文本(参评案例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

4)填表:申报人须将《案例和教育叙事评选登记表》(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复印),然后依次填写案例类别、编号、题目、作者姓名等各项信息,并将其附在案例纸质文本首页(将其左上角粘上即可,便于取下,实行匿名评选)。

5)报送案例:各参评人应在413日——417日内将准备好的案例和教育叙事报送至教科室。各区县教科室和直属学校于420日——24日将征收的案例报送市教科所信息研究中心。

2.案例分类: 为了便于案例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案例分为以下28类: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现代教育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特殊教育、学习力研究、小班化、其它。

本次教育案例征文的内容主要是:

1)关于学科教学的实践及探索;

2)关于教育科学研究;

3)关于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

4)关于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案例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4000字为宜。

3.案例评审有关规定

1)每篇案例只限一名作者,第二作者将不予认可;

2)每名作者只能有一篇案例获奖;

3)案例作者若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未按程序操作而产生错误,概由其本人负责。

4. 案例评审的程序

案例评选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学会”和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联合举行。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和“南京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选。为杜绝抄袭现象,秘书处还将组织专家对获奖案例进行网上检索。

5. 评选结果处理

1)获奖比例:为了促进教育案例的研究与撰写,第一年教育案例评选比例较之优秀论文评比有所提高。一等奖控制在总数的5%以内,二等奖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三等奖为总数的40%以内,总获奖率在65%以内。

2)公布结果:评审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525前上网公布、公示,获奖证书由南京市教科所统一印制填写,并于620前发放。获奖证书等同于“南京市优秀教育论文证书”,由各区(县)或直属学校统一到市教科所领取并发放给获奖者。获奖者未领到获奖证书,可从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市教科所信息中心查询,逾期将不予补发。

6.评审费用:50元。

附:

南京市2009年度优秀教育案例评选登记表

论文编码(最后五位数)

(用中文填写28类中的任何一类)

网上检索: 无抄袭现象□

有抄袭现象□

检索者签名

初评结果

评委签名

获奖等第

评委签名

注:论文申报者需先在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njjks)“论文提交”栏目进行个人信息登录,获得论文编号后,需重新返回“南京教科所网站”首页,先在右下方“论文获奖名单”栏目内,点击“more”;页面打开后,再点开“论文查询”;新界面出现后,可将自己获得的编号最后五位数输入“编号”框内,点击“分析”;此时如果界面出现您的信息,则表明您已经输入成功,如果没有信息,则需重新输入,直到出现您的个人信息为止。作者若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未按照操作程序而产生填写错误,其后果将由其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