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与幸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9/1 0:00:00 3302次浏览 作者: dws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江宁教工委字﹝2015﹞24号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与幸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和上级纪委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与幸福”主题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本系统党员教师,重点是学校(单位)班子成员。
二、 时间安排
2015年7月至10月。
三、 主要内容
以“廉洁与幸福”为主题,以“六个一”为载体,增强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培养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廉洁自律。
(一)编印一册教育资料。由局监察室汇总、梳理2013年至2015年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各级教育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定,编印一册《江宁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并下发各校(单位),指导各校(单位)开展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从教)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节制、自我完善。
(二)发放一套廉政读本。结合2015年暑期新调整提拨的一把手校领导,发放廉政教育学习读本并开展廉政培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幸福观,增强严以律己的意识。
(三)设立一个廉政专栏。在“江宁教育纪检监察网”上设立“廉政文化”教育专栏,及时发布学校开展的相关廉洁教育活动,推进廉洁教育长效化。
(四)开展一次廉洁征文。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情况,联系学校和个人在教书育人中的真实经历和身边发生的感人故事,分享廉洁带来的幸福与自豪,真实展现江宁模范遵守师德规
(五)征集诗词书画作品。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此次征集以“崇廉尚德”为创作主题,结合南京文化特点,体现当代教育特色,诗词作品为古体诗词和现代诗,书法作品以毛笔为主,绘画作品以国画、油画、水彩画为主,书法和绘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四尺整张为宜,谢绝对联、条屏、长卷和作品照片,勿用红纸、黑纸等深色纸书写,勿需装裱,草书、篆书作品要附释文。作品上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诗词作品可发送至监察室邮箱(同上,注明诗词作品),其他作品报送至局监察室,截止时间9月15日,每校自定作品,择优上报。局党工委、纪工委将视上报情况,进行评选,并择优上报市教育局。
(六)组织一次教育活动。各学校以“廉洁与幸福”为主题,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可在党员干部中围绕主题,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活动,也可组织党员赴南京规划建设展览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图片展(7月7日—8月15日)或参观汤山廉政教育基地、浦口王荷波纪念馆等赴省市廉洁文化示范点(参观二个基地可提前一周与局监察室联系)。进一步培养广大党员、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高尚情操。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廉洁与幸福”主题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教育系统落实好“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实际行动,也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补充,对当前全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教育活动的范围切切实实覆盖到每位党员干部,并延伸到全体教师。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班子领导既是组织者,又是受教育者,要紧紧围绕“四风”“三严三实”等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并切实完善自己。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师德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自我认知、自我启发、自我修养的能力,争做“文明崇德”的示范者,教书育人的领头羊,把党的廉洁从政(从教)要求内化为自觉意志和信念。
(三)务求实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廉洁与幸福”主题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教师在师德师风和廉洁从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和为教清廉的表现,给群众满意的答案,努力营造廉洁为官、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时发送至监察室邮箱,监察室将择优在区教育纪检监察网站上刊出。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二Ο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