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积极落实每日“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 2019/4/1 17:27:18 697次浏览 作者: 马征
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我校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4月1日起,我校开始实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1、陪餐人员安排:周一:刘志春(校长);周二:汤平平(副校长);周三:徐传军(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周四:马征(安全督查员);周五:金碧成(食堂管理员);2、陪餐地点:食堂二楼,陪同二年级学生一起就餐;3、陪餐标准:陪餐人员的午餐标准和学生餐一样;4、陪餐时间:中午11:30至学生就餐结束。今天,刘校长已陪孩子们共进午餐,其他陪餐人员也会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保障孩子们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