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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宁实验小学体育教师训练、裁判、工作量及评优方面情况说明
体育教师训练、裁判、工作量指导

发布时间:2020/10/9 18:54:12 作者:沈方勇 浏览量:1511次

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绩效考核工作重要的导向功能和激励作用,根据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拟定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略)

    二、基本原则(略)

    三、考核内容(略)

    四、考核项目

绩效考核项目包括基础性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和绩效增量考核。

    (一)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考核

主要是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出满勤,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的教职工,按照本校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基础性绩效考核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考核发放。

    2.奖励性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学校规章制度,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按区教育局下发的此项人头经费考核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师德表现考核每人3000/年: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违犯职业道德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发放。

2)安全责任考核每人3000/年:对主观责任造成教育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发放。

3)每年度累计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病假期间两个月以上部分不享受此项奖励性绩效(大病的根据此方案“五、‘几点说明’中‘1’”执行)。

4)因违反职业道德等,年度工作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执行区教育局政策(包括“绩效增量部分”的考核)。

5)原则上每位教师必须满工作量,除年龄、健康原因(男57周岁、女53周岁,达到0.8个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考核;健康原因需出具三级甲等医院证明,个人申请,学校研究酌情减少工作量),不满工作量的,个人所获得的奖励性绩效总量要乘以工作量系数。超工作量部分在绩效增量部分考核(此项内容2017年暑期后执行)。

奖励性绩效采用“减法”方式考核,剩余部分纳入绩效增量部分。此项内容中的“(1)(2)与(4”项不重复考核。

(二)绩效增量考核

此项经费的总额为教育局下发给我校的绩效增量总额加奖励性绩效考核后的剩余部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效。坚持多劳多得,绩优多酬。具体如下:

绩效增量考核内容包括各类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加班费、教师值勤,以及工作量和出勤等方面。

1.各类津贴

    原则上,不在岗不享受此类津贴。具体细则如下:

1)班主任津贴及考核奖(按10个月计算)

班主任工作基本津贴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班主任设立每月300元的工作考核奖(具体考核办法由学生文化中心拟定)

2)骨干教师津贴

根据区教育局意见,区骨干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由教学中心进行考核发放(区以上骨干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发放)。

35岁以上未获得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认定为校级骨干,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由学校学生文化中心、教学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考核发放。

3)行政津贴

副校级领导津贴为班主任津贴的1.5倍,中层正职为1.25倍,中层副职(含主办会计)为1.0倍。每学期,由校长室组织考核发放。达半月未履行职责的,未履行职责期间不享受行政津贴。

4)年级主任及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津贴

年级主任津贴每学年2400元;语、数、英教研组长津贴每学年2000元,其它教研组长津贴每学年1600元;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备课组长津贴每学年1000元。由教学中心组织考核。达半月未履行职责的,未履行职责期间不享受此项津贴。

2.教育教学成果奖(按学期计算)

1)教师公开课或讲座

承担片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活动,一次奖励50元(区骨干以上称号教师年度履职考核除外),每年最多计2次。

2)教师竞赛评比获奖

参加教学竞赛、基本功竞赛、论文(案例)评比等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80元、150元;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50元、3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以此为基础,获奖每上升一个级别相应等级增加50元。个人课题结题视为同级别论文一等奖进行奖励。文章发表视为同级别论文一等奖,同一篇论文取最高奖次。区级以上同类别成果奖最多计2个,以最高奖计算。

3)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

组织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评比活动,学生个人获区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奖励403010元;每上升一个级别相应等级增加20元。如学生参与面广,且获奖人数多,绩效奖金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封顶,800—1200元的奖金折半计算;区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800500元,每上升一个级别相应等级增加100元;同种竞赛评比获不同级别等级的,以最高级别等级计算,所获奖金由参与辅导的教师均分。(注:除区鼓号队比赛、区足球比赛、区集体舞比赛、区田径运动会外,其它团体奖及辅导学生作品发表或未经自己辅导本班学生成果等特殊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4)学科团队参赛获奖

学科教研团队参赛获奖给予奖励,区级一等奖,奖励学科团队教师人均80元;区级二等奖,奖励50元;区级三等奖,奖励30元。市级一等奖,奖励学科团队教师人均160元;市级二等奖,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奖励60元。省级等级奖,以此类推。

5)教学质量奖

语、数、英三个学科,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期终考试中,根据均分、名次等推进情况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任课教师450元、400元、350元;其它学科每学期人均200元;非教学一线人员每学期人均100元。

接受上级部门调研测试的年级、班级,获团体成绩区第一名,奖励相关学科团队成员1500/人;第二、三名,1200/人;第四~六名,1000/人。如多班教学或兼科教学由学校集体研究确定。

3.加班、代课费(按学期计算)

1)代课费

由年级主任、教学中心安排教师代课,并开具代课单,按照每节课15元的标准给付代课费;每月统计和公示,年终一次性发放。另:足球、田径、艺体兴趣小组辅导依照代课费标准进行统计。

延长班、午自习的工作任务以代课形式结算。教师承担一次延长班(或午自习)课务,视为一节代课。每学期统计一次,年终发放。

2足球教练员、班级联赛裁判工作、通讯员、救护员参照延长班标准的课务,作为代课,每学期统计一次,年终发放

3)加班费

由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安排教职工节假日加班,按照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给付加班费;加班时间可折算为休假时间(连续休假最多为2天)。学校职能部门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请表至校长室签署意见后执行。(此项内容2017年度开始执行。)

4.教师值勤

参与值日护导的教师按每人每学期150元考核发放。

5.学历提升奖(学校考核只奖励一次)

学历提升奖1450元;本科以上学历提升,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6.工作量及出勤考核

原则上,全体老师均需要满工作量,因学校原因造成老师不满工作量的,学校安排其他事务保障其满工作量。教师确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满工足量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指定类别医院的相关证明,经学校研究决定,酌情减少工作量(自2017年暑起执行)。连续整月不在岗工作的不享受此项奖。工作量及出勤考核的经费(总量) = 绩效增量- 各类津贴 - 教育教学奖 - 工作补贴(加班、代课费) - 教师值勤等

(剩下的部分即为工作量及出勤考核的总量,其分配比例为1:2,即绩效增量剩下部分的1/3经费为工作量考核的总量,2/3经费为出勤考核的总量;比如:年终考核支付了“各类津贴”、“教育教学奖”、“工作补贴(加班、代课费)”、“教师值勤费”后,还剩余150万,即为工作量及出勤考核的经费总量,按1:2分配,工作量分配考核金额为50万,出勤分配考核金额为100万)

    ▲工作量考核以分数、系数计算,具体方式如下:

1)工作量计算办法(人均学期基数分:300分)

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得分=工作量系数×300

工作量考核奖=工作量考核的总量÷分数总和×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

注:根据教育局规定,教师周满工作量课时数应为18节,考虑到我校目前的实际情况,本方案中暂定为教师周满工作量课时数16节。举例如下:

    教师周课时数18,折算成周课时系数即为:18÷16=1.125

    学期个人工作量得分即为:300×1.125=337.5(分)

    教师周课时数14,折算成周课时系数即为:14÷16=0.875

    学期个人工作量得分即为:0.875×300=262.5(分)

2)岗位系数和课时补贴规定

    a.行政管理岗位系数(参照局规定)

    副校长(12课时): 0.75    中层正职(10课时):0.625  

中层副职(8课时):0.5     主办会计(16课时):1   

b.教辅岗位系数

教辅岗位系数为0.8”的,如学校出现新的工作岗位,兼职的增加系数0.1-0.2,接受的确定岗位系数为1”。

出纳会计:1    校医:1        图书室管理:1  文印:0.8   档案管理:兼职0.4  

专用室管理:每室0.10.2(特殊情况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c.教学岗位系数

    对工作量采用量化与捆绑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核算,具体如下:

    语文学科: “一班班主任(含班队)+语文课时”为满工作量“1”;低年段“一班语文课时+其他学科4课时”为满工作量“1”;中高年段递减2课时为满工作量“1”。

    数学学科:一二年级“两班数学”为满工作量“1”,三四五年级“两班数学”为满工作量的“1.1”;低年段“一班班主任(含班队)+ 一班数学+其他学科4课时”为满工作量“1”,中高年段递减2课时为满工作量“1”;低年段“一班数学+其他学科8课时”为满工作量“1”,三四五年级递减2课时为满工作量“1”;六年级一班数学+其它学科4课时为满工作量1”。

英语学科:三四年级“三班英语”为满工作量“1”,五六年级两班英语+其他学科2课时为满工作量1”;中年段“一班班主任(含班队)+两班英语”为满工作量“1”;高年段 “一班班主任(含班队)+两班英语”为满工作量的“1.1”;“一班班主任(含班队)+ 一班英语+其他学科6课时”为满工作量“1”。

    其他学科:16课时”为满工作量“1”。

    d.年级主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等设立岗位津贴,不计课时系数。

e.补贴课时:毕业班语数英教师,每班每人每周补贴2课时;体育专职教师大课间管理,每周补贴2课时,体育专职教师任教班级进行体质健康测试上报,每班每学年补贴8课时。

f.产假、病假后,到校上班但无具体课务,工作量按学校分配工作核算

g.男教师57周岁、女教师53周岁以上的,达到0.8个工作量的按满工作量核算。

▲出勤考核按月进行,具体如下:

(1)出勤考核标准

    绩效增量剩下部分的2/3经费为出勤考核的总量,每月出勤考核的标准为:总量÷实际人数÷10个月。比如:一年(10个月)出勤考核总量为102万元,按实际人数170计算,人均出勤奖为600/月。

    (2)出勤考核方式

由教学中心(年级组)负责出勤考核记录,年终一次性发放。

(3)关于请假的出勤考核(见学校考勤制度)

    五、几点说明

    1.对患重大疾病不能在岗工作的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增量部分,将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征求意见后发放。

    2. 对符合病养政策并自愿申请,经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批准,办理了病养手续的教师,根据上级部门规定执行绩效考核。

    3. 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本方案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以上奖惩意见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相悖,按上级文件精神修改相关条款修改后执行。

    6.集团分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修改此方案中的相关条目,但需分校全代会通过、报总校校长室审批后执行。

    7.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8.本考核方案从20161月起执行。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