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实验小学“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0/27 15:53:19 1034次浏览 作者: 校长室
江宁实验小学“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学校应对班级划分生活环境责任区,每天按时清理打扫,并及时将生活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或垃圾桶内,产生的其它垃圾倒入指定区域。由相关单位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七、食堂负责人每天要对装有易腐垃圾厨余垃圾的垃圾桶,垃圾车,进行清洗,定人,定时间。
八、厨余垃圾每日集中清运一次,如高温季节为防止出现苍蝇或其它蚊虫,可采用喷洒药物。
九、食堂对于容易变质腐烂的蔬菜或食品及时处理,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十、倒完要及时用水冲洗垃圾桶壁附着物,倾倒积水后用毛巾擦抹干净桶壁。
十一、固定垃圾运送人员应巡回的收取垃圾桶内的垃圾,保证垃圾桶内呈半空状态,方便下次使用。
十二、回收垃圾桶内垃圾时,应先将垃圾桶内的胶袋提出放进垃圾车内,再重新放好新的垃圾袋。
十三、空桶时要及时摆放食堂规定通风位置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
十四、该管理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自己,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确保该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