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0/9/7 10:10:55 1741次浏览 作者: 信息中心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2020年秋季已经开学,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财政局下发的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得到各类助学金和生活补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就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及所需提交证明材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需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需持民政部门出具的《儿童福利证》)
3.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持南京市各区农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需持相关证明);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需持《残疾证》);
6.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需持残联出具的《享受特困残疾人家庭待遇证明》);
7.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8.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9.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需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10.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1.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需持街道(含)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具体办理办法
1、请符合以上任一类型条件的家庭尽快携带证明材料、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学生一寸照片于本月30号前交至本班班主任处,再由班主任老师统一交至资助办公室验证,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便于及时办理申请登记,减免相关费用。
2、原已申请办理过的家庭只需提交证明原件即可。
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地点:行政楼小二楼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29795/18914781659
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
2020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