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 2022/5/27 18:01:08 3060次浏览 作者: 校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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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定于6月4日、5日现场审核施教区户籍儿童报名材料。请江宁实验小学施教区内年满六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的监护人,根据网报预约时间,携适龄儿童,带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准备两份复印件。户口本复印内容必须包括: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页。),于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到江宁实验小学金箔路校区(金箔路523号)现场审核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只能由一名监护人携适龄儿童从金箔路校区西门进入校园,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所有入校人员均需:①全程佩戴医用口罩,②扫场所码,③查验体温、苏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审核材料结束后,监护人从北门离开校园。
招生咨询电话:52281972(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
8月10日上午8:30—11:30,公布入学新生名单,并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请监护人在金箔路校区(金箔路523号)领取。
说明:
1.今年仍然实行提前网上报名,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5月30日至6月3日17:00期间,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拍下预报名号。6月4日至5日按预约时间到我校金箔路校区现场审核材料。(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1)
2.其它情况详见《2022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请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阅览该文件。
3.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网上报名流程
今年仍然实行提前网上报名,请监护人在5月30日至6月3日17:00期间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请记下预报名号,于6月4日、5日根据网络预约时间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附件2: 江宁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
1.秦淮河以东,宏运大道以南(含秦淮绿洲一、二期),竹山路-土山路-芙阁路-东沟巷-文华街以西(含教工新寓),外港河沿线以北。
2.竹山路至土山路以东,芙阁路以南,宁中巷-新医路-鼓山路-玉堂巷-桃园路-金桃路-金箔路-东新南路以西,新亭东路至新亭路以北。
3.双龙大道以东,新秦淮河以南,秦淮河以西,上元大街以北。
附件3: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撰稿:马征 王子羊
校对:王宁
审核:刘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