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
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2/6/23 14:46:48 作者:李兴平 浏览量:574次
足球班级联赛制度
一、主办单位
南京市江宁实验小学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每年10月—12月 田径场
二、参赛条件和资格
1、年级为单位进行年级淘汰、循环赛,抽签决定。
2、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四年级5人、五、六年级7人(其中必须有两名女队员上场)。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或7人,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3:0胜。
3、队员装备各球队队员必须统一的服装参赛,队长需佩戴袖标;不可佩带其它有危险的金属饰物,不可佩带玻璃镜片的眼镜;上场队员必须穿布面胶钉球鞋,穿带护腿板;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三、竞赛办法及决定名次
1、某队迟到15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比赛时间分为两个20分钟相等的半场。 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3、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进入淘汰赛后,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进行5分钟加时赛,仍不能分出胜负的进行点球决战。
5、小组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为1分,负一场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净胜球、进球数的顺序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足球训练制度
一、足球训练场面向全校师生开放。专人管理,不在上课与训练时间内,不得擅自进入玩耍。
二、要爱护球门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三、自觉遵守足球训练时间,不得影响正常上课秩序。
四、训练场内不得打闹,不得进行与训练无关的其他玩耍,更不得打架。
五、要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禁止在训练场内吃零食。
六、爱护训练场地与器材,定期轮换打扫卫生,若损坏设施设备要按价赔偿。
七、进入训练场踢球,必须穿运动鞋,禁止赤脚踢球,要注意自我保护,防止受伤。
八、集中训练时间:每周周三,周五下午(1小时)。
撰稿:李爽
审核:樊玉蓉
校对:宫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