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认定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2008/1/2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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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ks
关于教师“专业发展成果”奖认定的补充说明
1、 教师的论文发表指媒体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内部准印刊物上发表的,不在此评比之列;
2、 教师区以上公开课指由区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技能评比大赛,或专题研讨课、教学观摩课;因区骨干、标兵和各类带头人的专项考核而上的一定范围的公开课(或讲座)不在此评比之列;
3、 教师辅导学生获奖,须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并由该行政部门颁发证书,如:区教育局组织的校园集体舞大赛,市、区教育局“展望杯”大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书画大赛等等。其它各类机构组织的参赛获奖可酌情享受校教育教学成果奖,不在此评奖之列。
江宁实验小学教师发展与实验研究中心
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