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人在党员发展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 2007/6/9 0:00:00 4354次浏览 作者: admin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叫“培养人”,介绍人在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要介绍发展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的情况和不足,根据党章表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态度。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介绍人对发展对象的情况并不清楚,介绍其情况只能说些空话、套话。原因:(1)出于“好人”思想,碍于情面,谈入党介绍意见都是摆成绩说好话,不想得罪人;(2)缺少对发展对象足够的了解,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不了解;(3)认为自己只是受支部委托在大会上向全体党员介绍一下发展对象的情况,不负任何责任,对作为介绍人的作用和责任不明确等。
以上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发展党员的质量,例如有的发展对象入党动机不明确;有的对党的认识不够,不知如何争取入党,找不到努力的方向;有的对党的认识停留在表面的印象;有的对党章学习不够,不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及党员的权利、义务的要求。导致上述原因是由于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认识到入党介绍人的重要作用,对确定入党介绍人这一重要环节认识不足,认为只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一个组织程序,只要没有问题就行,因而忽视了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介绍人的工作重视不够。为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把好“入口关”、提高发展对象的素质,基层党组织做好对入党介绍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非常重要。
严把入党介绍人质量关。确定入党介绍人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一个严肃且慎重的环节,保证入党介绍人的质量才能确保发展对象的质量。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要有一定的党龄要求,新党员不宜做入党介绍人;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后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原则上都不能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情况下也不宜约请亲属作自己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以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被介绍人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对其进一步进行教育和考察。
总之,基层党组织在挑选培养人时,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熟悉发展对象的工作和思想情况,有帮助教育发展对象的能力,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的党员,才能保证发展对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