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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评选区第二届特带优教师梯队后备人员通知

发布时间: 2012/7/19 0:00:00 5304次浏览 作者: jks


关于评选江宁区第二届“特带优”教师梯队后备人员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三名工程”建设,促进全区教师队伍素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江宁区第二届省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梯队后备人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含民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学科(类别)评审小组。

(二)申报推荐。个人、学校在对照条件的前提下自行申报或学校推荐。

(三)学科评审。由区学科(类别)评审小组对照条件进行初评,提出初步候选人建议名单。

(四)综合评定。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予以认定。

三、评选条件

(一)省特级教师后备人员

1.数量:15人。

2.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原则上曾获得过一次市级以上或两次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原则上至少一次为优秀。

2)倾心育人。根据学科教学特点,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在减轻学生负担、指导优秀生以及转化后进生等方面成效显著。

3)教学水平高。能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前沿,根据素质教育要求和新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充实教学内容。精通业务,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近三年学生每学年课堂满意度在80%以上。多次开设区级以上高水平公开课或示范课,被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

4)研究能力强。注重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性教学,在教学内容、教材教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23篇以上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学科专著(10万字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

5)具有指导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的能力,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3年,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且受聘满2年以上。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教研员:a.任教研员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10年以上。任教研员后,经常组织并参加课堂教学大赛、开设公开课等教学活动。近三年每年至少三次以上。b.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教育教学成果丰硕,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富有新意。c.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有较高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的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基本条件中的3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参加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已结题。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有积极指导作用。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a.近五年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在半年以上(累计)。具有本专业相关的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b.近三年来,承担完成本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或横向课题,并取得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或担任本专业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理事以上职务3年以上,多次为行业企业举办专业讲座;或本人获得技术发明国家专利;或在省级及以上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创新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c.近三年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参加过市(厅)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已通过鉴定准予结题;或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

3)校级领导:a.任领导职务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5年以上。b.任领导职务后,仍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校级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副校级每周任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2,如超过3/5,可按普通教师推荐。及时了解本校一线教学状况,坚持听课,每年听课需在40节以上。c.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加强规范科学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说明:校长和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人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总数的30%

(二)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后备人员

1.人数:35人。

2.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在教师中堪为表率,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2)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教学理论功底。近三年来在区级以上开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承担或指导青年教师承担选修课、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教学任务;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能较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引领作用。  

3)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二分之一及以上。

4)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育教学观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被评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或市优秀青年教师。

5)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个人的研究课题,或参与区级以上学科科研课题的研究,或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改革实验项目的实验研究,且取得研究成果;近三年来有教科研成果3项,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应不少于2篇,其中有1篇论文须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或正式出版过学术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主编、参编经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科书(以在教科书上署名为准),或参加由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6)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步;能在区级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区级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得较好成绩。   说明:校长(工作量标准同前)和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人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总数的15%

(三)市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

1.人数:70人。

2.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遵守“三要八不准”有关规定。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年龄33周岁以内(19781231以后出生),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教龄。   (3)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胜任本学科教学,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在区级以上范围开设过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区级以上优秀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过奖。被评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或区骨干教师。

4)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近三年来有教研科研成果3项,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1篇在省辖市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2篇在省辖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   (5)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

说明:校长(工作量标准同前)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总数的10%

五、时间安排

20128月底前完成评选。各校(单位)将申报表及有关资料于810前报区教研室502室王明贵老师处。

附: 江宁区第二届“特带优”后备人员评选申请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江宁区第二届“特带优”后备人员评选申报表

学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教龄

学科

职务

已有称号

申报类别

工作以来主要荣誉

近三年以来教学业绩

近三年来主要教科研成果

学校意见(盖章):